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

商業道德

最近台灣的幾家面板廠因涉及與韓國廠商共同操控價格違反「反托辣斯法」,被歐盟重罰台幣上百億元,而三星及LG因配合歐盟調查而相對輕罰,甚至不罰。郭台銘因此痛批三星告密沒有商業道德,甚至台灣經濟部長施顏祥也表示三星此為「不符合商業道德認知範圍」。

以消費者的立場,我要說:「你們這些豬頭都去吃屎吧!」

廠商為了賺錢合謀操控價格的手段,我個人不覺得是甚麼道德問題,雖然身為消費者我會很篤爛他們。但如今既然有法規禁止這種行為,用違法的手段賺錢被競爭對手舉發,只能說自己蠢,關商業道德屁事。難不成合謀違法賺錢,郭台銘還認為應該盜亦有道?經濟部長就更是個豬頭了,身為政府官員還替違法的廠商說話。還是說他以為這些台韓廠商只有在歐美國家合作操控價格,只坑外國人的錢,台灣的消費者都沒吃虧?

再前一陣子這些廠商也因此事受美國政府逞罰,好幾個高階主管還被判刑。據稱有總經理赴美服刑前感慨的說「幾十年來都把精力放在技術和經營、擴廠的事情上,不清楚美國反托拉斯法是怎麼回事,公司法務部門對美國法律所重視的也是專利、智慧財產議題,沒有注意到產品銷往美國市場竟會觸犯反托拉斯法。」
開甚麼玩笑‧‧‧連我都知道合謀操控價格是違背反托拉斯法,你竟推拖你不清楚!

Don't do the crime if you can't do the time.

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

What a wonderful 標題!

唔,好一陣子沒更新了,可見我最近的日子都很平淡(而其他幾位作者大概只是懶而已,尤其是那個說要寫馬來西亞遊記的傢伙)。

今天上台北跟小茹茹聚餐發生一件蠻妙的事情。餐廳的佈置、餐點都還不錯,服務人員也很客氣,我們都很喜歡它的麵包(我覺得是整道餐點中最好吃的)。它的湯用像杯子般的器皿裝著,我也很喜歡。小茹茹貪戀咖啡因,餐後點了「大碗拿鐵」。We should've see it coming really, but the coffee was literally served in a big bowl! 我個人認為沒有把手的咖啡碗跟有個把手的湯杯是蠻好玩的搭配,但是一大碗熱燙的液體實在不是很容易入口,所以我們問剛巧出來的廚師 and/or 老闆有沒有一個有把手的杯子可以換。她回答:
「沒有欸‧‧‧」
「厄,這一大碗很重,咖啡又燙,這樣實在不太方便欸‧‧‧」
老闆幾乎有點著急的脫口妙答:「所以你要慢慢喝啊!」
我相信她的意思是要我們悠閒慢慢的享受,但是當下感覺她的回答實在有點黑色幽默的搞笑。後來她們換了另一個較不傳熱的碗給小茹茹,我原想請她們換成湯杯,但怕讓她們覺得我在汙辱她們的美感而作罷。其實那個湯杯設計得很流暢,握著把手應該是很舒適的 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