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台灣的幾家面板廠因涉及與韓國廠商共同操控價格違反「反托辣斯法」,被歐盟重罰台幣上百億元,而三星及LG因配合歐盟調查而相對輕罰,甚至不罰。郭台銘因此痛批三星告密沒有商業道德,甚至台灣經濟部長施顏祥也表示三星此為「不符合商業道德認知範圍」。
以消費者的立場,我要說:「你們這些豬頭都去吃屎吧!」
廠商為了賺錢合謀操控價格的手段,我個人不覺得是甚麼道德問題,雖然身為消費者我會很篤爛他們。但如今既然有法規禁止這種行為,用違法的手段賺錢被競爭對手舉發,只能說自己蠢,關商業道德屁事。難不成合謀違法賺錢,郭台銘還認為應該盜亦有道?經濟部長就更是個豬頭了,身為政府官員還替違法的廠商說話。還是說他以為這些台韓廠商只有在歐美國家合作操控價格,只坑外國人的錢,台灣的消費者都沒吃虧?
再前一陣子這些廠商也因此事受美國政府逞罰,好幾個高階主管還被判刑。據稱有總經理赴美服刑前感慨的說「幾十年來都把精力放在技術和經營、擴廠的事情上,不清楚美國反托拉斯法是怎麼回事,公司法務部門對美國法律所重視的也是專利、智慧財產議題,沒有注意到產品銷往美國市場竟會觸犯反托拉斯法。」
開甚麼玩笑‧‧‧連我都知道合謀操控價格是違背反托拉斯法,你竟推拖你不清楚!
Don't do the crime if you can't do the time.
此言非也,商場上爾虞我詐,你怎麼知道今天這個局面,不是三星設下的局?
回覆刪除三星本身有品牌,所以友達、奇美跟它既是競爭對手、又有夥伴關係。有傳言是三星召集排名在前的面板廠聚會,會中不經意地提及合縱連橫的策略,其他家公司對這大客戶的說法不過口頭稱是,也沒有書面認可,就被錄影告上美國與歐盟。如果真是這樣,三星其實是利用文化上的差異讓競爭對手落入圈套,這就不是合理的競爭手法了。
三星是 LCD 面板的最大供應商,觀之在 DRAM 部分對各國廠商下的重手,連 Micron 都差點不支倒地,在 LCD 面板這裡下這著棋也不是太奇怪的事了...
就算是三星設的局,我覺得它挖洞給競爭對手跳只是種商業手段,沒有甚麼違背商業道德。如果真如你所說,三星也是利用它對國際法規的熟悉來打擊對手,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‧‧‧當競爭對手提出違法的提議時,以這些廠商的規模該有所警惕吧!何況,反托辣斯法已是一個頗為人所知的法規了,不能說是文化差異。
回覆刪除而且,嘿嘿。我不相信他們的說法。歐盟或美國應該不會單憑一次會議的錄影證據就定罪(我猜啦)。對這種違法的協議不能期待他們會簽合約吧。不能說沒有書面證據就表示他們只是隨口說說。但也許不是每一家都有真的參與操控價格,友達就很堅持無罪上訴。如果他們真的只是敷衍說說,實際上確有在積極競爭,那就希望他們能證明無罪。
請問此標題跟你的內文有關嗎??證明標題重要性otherwise, 衛先生才沒空看你的文章勒!
回覆刪除Little Rick 寫的文章有些雖然言不及義、標題亂下,我也是有看啊~~~
回覆刪除咦,我的標題在文章裡有出現好幾次,怎麼說無關呢!根據關鍵字搜尋原則,相關度至少有90%吶。
回覆刪除喂先生自從老婆到台灣後整天風花雪月,悠哉得很哩,甚麼沒空
悠哉? 你以為伺候太座很容易啊?
回覆刪除噯呀,這個你不懂啦~~~
pig,衛先生給你機會告狀要好好把握喔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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